停业多年的爱情险再遭法院曝光。7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出现了一起此前购买爱情险的消费者索赔遇到阻碍,保险公司被责令“照价赔偿”消费者的案件。虽然近年来,爱情险等违反保险基本原则的保险产品集体“降温”退出市场,但消费者以拒绝赔偿为由将相关保险告上法庭的案例屡见不鲜。
不仅爱情险,婚姻险、赏月险等类似的“奇葩险种”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到有的过程,相关产品的告别意味着产品设计以失败告终。那么,市场更需要怎样的产品创新思维呢?
从火爆到消失的,不止是爱情保险
停业多年的爱情保险再度引发关注。7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北京金融法院近日发布一宗典型案例,直指消失多年的爱情保险。
案情显示,某消费者在某财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爱情险”,保费为495元,保障内容为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内,若被保险人与其心上人先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保险公司将支付结婚贺礼费9995元。然而,当该消费者申请赔偿时,赔偿款却迟迟未到。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相关财险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该消费者支付保险赔偿金9995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2月,原保监会向上述财产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抽查了该公司注册的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爱情险产品条款不齐全,未明确界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定义及相应义务,原保监会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判决理由认为,监管机构责令停止使用产品属于监管范围内的评价,并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副秘书长宋战军分析称,暂停开展、销售爱情险是对保险公司的一种监管,而此前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依然是双方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真实有效,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2015年前后,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爱情险”,不少人因为觉得跟心爱的人结婚就能“发大财”而购买了这种保险。然而随着该险种停售,一系列连锁反应接踵而至,最典型的就是保险公司以产品下架为由拒绝赔付,消费者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回头想想,此前某保险公司限时推出的“熬夜险”也未能逃脱下架的命运。该险种本质上是一款意外险加猝死险的责任险产品。除此之外,还有婚姻险、雾霾险、抽奖失利险、顽童险、扶老险、违章罚单险、顽童闹事险、扶老防险、忘穿秋裤险、美女厨师护理险、赏月险、肠胃险、痘痘险等各类产品,在引起足够关注后便消失在大众视野中。其中,各种以违章罚单命名的假保险产品也开始与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一起“混”在市场上。
以赏月险为例,投保人购买该类型产品后,如在指定时间、指定赏月城市遇到阴天、雨天等天气,导致投保人赏月不便,即可获得赔偿。婚姻险与爱情险相差无几,投保人在购买后指定时间内与指定投保人结婚,可凭结婚证领取现金;同时,投保人在购买后指定时间内享有指定额度的意外身故及医疗责任险。
噱头!与保护属性相反
针对层出不穷的“噱头”保险产品,监管部门出台规定,规范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开发行为,禁止开发设计违反保险基本原则的保险产品,一些保险公司的“爱情险”、“爱情险”等也在其中。
2017年,原保监会发布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不得开发不具有法律认定的保险主体合法利益的产品、无实质性内容的产品、炒作概念的产品等八类产品,并将“产品开发是否存在创新不规范、概念噱头炒作、设计偏离保险本质、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列为整改重点。
业内人士总结称,该类险种大多充满“噱头”,相关产品偏向娱乐化,缺乏实质性保障内容,未能真正起到保障利益的作用,品牌营销成分远远超出了保险产品的本质。
产品进入市场容易,但如果放任相关险种生根发芽,后患无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专家朱少杰表示,“奇葩险”虽然能吸引大众关注,短期内帮助保险公司实现保费增长,但暗藏诸多经营风险,承保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朱少杰还补充道,“爱情险”这类噱头产品实质内容不多,有概念炒作、炒作之嫌,背离了保险保障的初衷,不利于公众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也不利于保险公司做好费率制定、再保险安排、理赔核实等业务环节,所以才会被监管部门叫停。对于有效的保单,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按照契约精神向投保人“赔付”,不能以保险业务被监管部门叫停为由拒绝赔付,这样会降低保险公司的信誉,恶化保险行业形象。
为了防止一些产品成为害之马,保险公司需要把握好产品创新的尺度。康德智库专家、北京良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凤丽表示,保险公司过度创新,可能造成市场混乱,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合理的创新,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社会不满和信任危机;过度追求创新,忽视风险管理,可能增加公司经营风险,影响稳健经营。
创新需适度,按需设计是前提
经过多年的发展,互联网保险的市场份额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纵观近两年的产品创新趋势,“奇葩保险”并未再出现。
一方面,监管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对创新产品的审核更加严格。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升和需求的多样化,市场对保险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宋战军表示,2017年监管部门发布的指引,对于引导保险公司创新、注重保险利益和风险暴露具有典型意义,也改变了以往一些产品“噱头十足”的问题。
朱少杰还表示,“怪险”有在市场上消失的趋势,表明我国保险公司正在回归保障本源,重视业务经营的长期稳定性。
当前,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日趋多样化,靠噱头吸引流量和保费的保险产品显然会被淘汰。满足现代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是保险公司的重点。至于市场更需要什么样的保险产品,朱少杰认为,保险产品创新要回归保障的初衷,对保险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开发具有普惠性、不违背公序良俗、承保风险可控的保险产品,填补市场空白。尤其要紧紧围绕科技金融、绿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板块,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的功能。
噱头产品戛然而止的背后,记者发现,以爱情险为例,理赔拒赔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消费者的理赔申请甚至还没到“审核通过”的阶段;还有的消费者则卡在了提交材料阶段,比如有的保险公司不断增加理赔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印有双方姓名的婚宴、戒指等发票,且发票金额须大于理赔金额。
基于上述情况,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这给保险行业的产品开发带来了一定的启示。产品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尺度把握不好,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保险公司需要认真对待保险标的的问题,明确保险标的的内涵与外延,避免出现爱情险之类的纠纷。产品创新不仅要满足市场需求,还要考虑自身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不能为了追求利润而盲目创新。此外,保险公司的创新还需要考虑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能违反相关规定。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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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合理的创新
这给保险行业的产品开发带来了一定的启示
有概念炒作
一方面
但如果放任相关险种生根发芽
数字金融五大板块
概念噱头炒作
数字金融五大板块
暂停开展
产品进入市场容易
噱头产品戛然而止的背后
若被保险人与其心上人先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
案情显示
从无到有的过程
对创新产品的审核更加严格
从无到有的过程
原保监会向上述财产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
要求不得开发不具有法律认定的保险主体合法利益的产品